争鸣>>>从厦门一校的“剃头令”说开去
福建厦门集美轻工业学校要求男生统一剪平头,不合格的要花5元让学校请的理发师剪,却剪得很难看;不剪的学生要受处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比如头上有胎记、伤疤等,学校会交待理发师特别处理。该校副校长则表示学校对学生的仪容仪表有明确规定,“其目的是想让学生给人清爽、阳光的感觉”。(《海峡都市报》5月21日)
学校强制男生统一剪平头,不管是从法理上说,还是情理角度出发,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合适。但是,社会是不是就要像网络上一片倒的全盘否定和批评这种做法呢?我认为我们的社会应该冷静思考和宽容对待。
应该看到,当前的确有不少中小学男生留着非常长的头发,甚至有的男生扎辫子,中小学学生的发型设计的也是五花八门,可谓是什么样的发型都有,少数学生的头发更是染着各种颜色,像鸡毛一样,还有极少数男生和女生留着“爆炸式”发型或“刺猬式”发型。当然从情理上说,学生留什么样的发型是个人的事情,学生追求个性发型也没什么过错,关键是现在一些学生留的所谓的个性发型不是为了追求美,也不是学生个性的反映,而是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是为了标新立异,甚至成为校园帮派标志。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中小学学生的一些个性发型,一方面不符合中小学的学生身份,另一方面不利于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也不利于中小学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培养。换言之,不管是从规范校纪校规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学校规范学生发型的做法是有必要的。
但是,学校规范学生发型不是说学校就可以、就必须强制要求所有学生统一发型,不是说采取“一刀切”的模式,而是说学校应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限制学生的发型,在限制的发型内,学生留什么样的发型属于学生个人的选择和权利。对学生采取发型限制的做法也应该通过说服教育逐步让所有学生接受,而且不是强制性推行某种发型。
事实上,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对中学生的发型有是规定的,规范中明确规定中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这实际上给各地的中小学规范学生发型提供了空间,可以说中学男生的发型只要不是长头发,只要不烫发,不染发,可以选择任何样式的发型,都不应该受到限制。
集美轻工业学校强制男生统一理平头的出发点虽然是好的,是为学生考虑,但是方式上过于粗暴,而且是一种矫枉过正的行为,其他学校应该吸取教训,当然过于批评也是不可取的。 (何勇)
(责编:李艳)
- 2009-05-22从厦门一校的“剃头令”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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