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广州花花世界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死4伤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其中,保安排人墙阻拦记者等事件细节引起公众的愤慨。但营销部负责人及外聘的保安总管却语出惊人:“我们的保安是英雄。”还大言不惭地称媒体对他们保安一致的负面报道抹杀了他们的英雄行为。(《广州日报》5月11日)
自古以来,大凡被称为英雄者,是指有远大抱负的豪杰之士,即“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这些人能够叱吒风云,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建立了不朽功勋,受万民敬仰。当然,在现代社会里,英雄的概念比较广阔,比如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为国捐躯者,也常被视作英雄而受人崇拜。可是,阻挠记者采访,扼杀公众法律赋予的知情权,也被称为“英雄”,就令人笑掉大牙了,天下哪有这样行为很不光彩的英雄?我看,叫狗熊还差不多。
据报道,花花世界第五期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是广州市建筑集团一分公司,分包施工单位是高州市建筑总公司。工地坍塌事故发生前,虽有连接三道“停工令”,但分包施工单位居然置若罔闻继续施工。明明是人祸,可施工单位却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说什么“连日的暴雨对建筑安全影响很大,加上为了赶工期,工作操作处理不慎,就酿成事故。”
至于为什么要阻挠记者采访,施工单位负责人邓先生说,排人墙阻拦记者采访是为了记者生命安全,为了维持现场秩序,“有良知的保安都这么做。”更为可怕的是,在事发工地,当保安在两名黑衣男子带领下筑起人墙拦记者时,其中有人在人群里说了句“进去就把这些记者当贼打”。一名黑衣男子还交代其他保安说,记者再要进去采访,他就“假摔”,要其他人帮忙报警。有的保安还用手、雨伞等阻挡记者的相机、摄像机镜头,记者一旦试图入内就被工地人员推搡。
通过这件事,足见现在有些包工头的法制观念是多么地淡薄,灵魂是多么地胺脏。他们为了钱,可以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危和工程质量,而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又百般狡辩找借口,还不择手段地对社会保密,想逃脱罪责,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当然,照此逻辑,阻挠记者采访的保安肯定是“英雄”了,因为他们全力维护的是施工单位的“利益”。
不过,这种“英雄”听起来心里却是酸溜溜的。如果这也算“英雄”,那受世人敬仰的真英雄该置于何地?长眠地下的岳飞们知道后岂不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我想,玷污英雄美誉的“英雄”,不要也罢。因为这样的“英雄”多了,反而是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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