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京华时报》消息,3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审议“两高”报告发言时,反思“赵作海”案和“天价高速费”案,建议全国司法机关都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称“不能像鸵鸟那样,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假装没有问题”。另外张立勇还建议法院系统在司法政务领域实行双重领导,并希望刑事案被告人开庭时和辩护人坐在一起。
人所共知,多年来中国司法界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这一直是民众的伤痛和无奈,始终是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然而却很少有现任的相关“高官”在全国两会期间或者其它重大政治会议上“直言相告”。
因此,看到上述新闻后,笔者第一感觉是张立勇真是一个“雷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当然,比张立勇更“雷人”的人大代表不乏其人。譬如,55年来“从没投过反对票”的。
但笔者坚信全国亿万民众更乐意看到有更多的张立勇这样“雷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
作为一个来自基层的高院院长,张立勇肯定深知某些官员面对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时,“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假装没有问题”,而痴迷“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之言辞,且乐于为其自身或其他利益相关而头顶“乌纱帽”者高唱“赞美之歌”之作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即民众的合法利益受到损伤,有关“公仆”距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越来越远,进而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最终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与日俱增;同时,张立勇对此定然甚为担忧,所以在全国两会期间“冒天下之大不韪”,直面中国司法领域的问题,建议“有错必纠”,甚至“剑指”现行法院体制:目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是监督指导,不是领导关系,这种体制,好处是保证了审级关系,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但导致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非常松散。建议法院在司法政务领域实行双重领导,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选拔任用、经费财务保障。案件的审判仍实行监督指导制度。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是一种“以身护法”的大无畏精神,这是一种“气吞山河”的胸怀,这是一个共产党人应该拥有的胆略,这是一个人大代表应该具备的参政议政之见识和能力。
中国民众、中国选民,需要的不正是张立勇这样的人民法官、人大代表吗?
诚然,说话容易做事难,但张立勇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公开承认法院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直面“赵作海”案和“天价高速费”案,并建议全国司法机关都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而勇揭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对刑事审判工作影响最大的,是‘有罪推定’”之伤疤。这事实上就是其作为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和高院院长的行动宣言。
总而言之,张立勇是为中国司法的良性发展“苦口婆心”,是为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直言相告”,是替“人民在说话”,是一个真正的人大代表。
因此,笔者认为全国民众需要张立勇这样“雷人”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