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两高报告出炉。谈成绩,有目共睹;谈问题,切中要害。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报告,直呈六大问题和困难,不掩饰、不回避。而这些问题,又反照法院体制机制的缺陷,折射着未来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和路径探索。 这些问题直指司法不公现象——“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公信力”;毫不讳言司法为民不力——“仍然存在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坦言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群众反映强烈。” 问题的根源在体制机制。上述在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规范方面暴露的种种问题,在最高院报告所列的六大问题中就能寻找到答案。“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一些法院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影响力审判质量和效率。”归结到一点,就是“去地方化、去行政化”还不彻底。 地方化和行政化一直是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因素。“地方的”法院和“行政的”法官,使得法院带上浓厚的行政色彩,积弊丛生。当国家设立在地方的法院成为“地方的法院”,法院难免受到地方行政权力干预,有的甚至成为地方行政权力的角力场;当法官有了官阶,办案需经过层层签审,审判成审批,就难免滋生官僚主义,亦无法避免权力寻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法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方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另一方面,“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只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 无论是“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都是一场触及多方利益的革命,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前者,触及地方行政利益;后者,动了自己的奶酪,改起来均不易。因此,尽管有改革顶层设计,但底层却未拿出敢作敢为的勇气和善做善成的智慧予以呼应。 “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的变革,意味着法院在转型社会背景下的重新定位、重新出发。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者,社会治理中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秩序的稳定者,它尤其需要打破固有的利益藩篱,从权力利益纠葛中独立出来。因为,一个社会,要使规则能够很好地实行,必然需要一个独立的、公正的司法机构。 |
相关阅读:
- [ 03-11]司法公开应成职业自觉
- [ 03-11]让每一纸文书都写满司法公正
- [ 03-11]期待看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司法改革
- [ 02-25]封存少年“前科”,是在传递司法温暖
- [ 02-19]复旦投毒案:司法审判能否为青春疗毒
- [ 02-13]司法理念完善促动进一步改革
- [ 02-07]公正情怀是司法必需品
- [ 02-07]“限下班前放人”:司法岂是橡皮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jjjtsb.com 篮球比分直播: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